信访办工作职责
1.分工联系党政机关信访维稳部门;
2.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
3.负责向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并负责催办、督办和检查;
4.承办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
5.负责向常委会领导报告重要来信来访情况,综合分析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重大情况和带普遍性的问题;
6.办理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 任:熊 莉 联系电话:68865878(B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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