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环保工委工作职责
1.分工联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农业农村、房地产、国土、规划等系统及各部门的工作;
2.围绕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审议意见;
3.对有关城建、环保、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或报告;
4.受常委会委托,对本区有关城建、环保、农业农村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和视察、检查活动。
主 任:吴远华 联系电话:68860390(B327)
副主任:祖金利 联系电话:68862205(B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