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次会议纪要
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烨在区行政中心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9人。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各镇街人大负责人,不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纪要如下:
一、 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覃林等职务任免的议案》,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的事项。
决定任命:
覃林为北碚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免去:
苟渊北碚区环境保护局长职务。
二、关于设立北碚区人大常委会蔡家岗街道工作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设立北碚区人大常委会蔡家岗街道工作委员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和《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设立北碚区人大常委会蔡家岗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