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对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推进
平安北碚建设》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3年12月2日在北碚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北碚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一伟
区人大常委会:
刑事审判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区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年初确定,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的工作报告。会前,我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燕的带领下,对全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并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旁听了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庭审。在此基础上,区人大法工委对区法院提交的《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积极推进平安北碚建设》报告进行了初审,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区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积极推进平安北碚建设》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我区近三年来,特别是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改进刑事审判工作的工作思路,我委同意这个报告。
近年来,区法院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工作,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修订后刑事诉讼的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提高审判队伍素质、量刑规范化建设、严格掌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审判程序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刑事审判质效,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10年以来共受理刑事案件2827件,审结2799件,判处罪犯3676人,结案率达99.01%,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2011年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虽然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刑事审判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刑事诉讼法适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审判应进一步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与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应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建议
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更新观念,打牢新刑诉法实施的思想基础。一是要强化治理意识,将刑事审判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既要打击犯罪又要注重预防犯罪、改造罪犯,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稳定。二是要强化人权保障意识,诉讼活动中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实现维护国家法治、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公民权利的统一。三是强化和谐意识,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刑事审判中要积极修复破坏的社会关系,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队伍的工作水平。一是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培养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改进审判作风。二是加强刑事审判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建设。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专题培训、业务交流、观摩法庭、庭审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裁判文书制作的能力。三是认真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大对陪审员队伍的学习培训力度和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合议庭作用。
(三)完善机制,确保审判活动公正高效。新修定的刑事诉讼法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对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现实问题,构建繁简分流的审判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要依法用好简易程序,确保简单案件得到快速处理;同时,要将更多精力投入到被告人不认罪、相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审理中,使有限的审判力量、审判资源得到更为合理的配置和使用,提高刑事审判的整体质效。要深入研究、充分运用好庭前会议制度和庭前准备工作,努力把相关问题解决在庭审之前,切实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庭审中,严格依程序审理,加大对定罪、量刑证据及裁判文书的合理性说明,确保每起案件都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四)分工合作,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和部门的沟通联系。新修订的刑诉法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区法院要在明确法院职责、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向社会宣传、解释、介绍新刑诉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和实际成效,把握好舆论导向,为新法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