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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全区食品生产监管情况的调研报告(2015.12.17)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0/27 来源:本站 浏览:次 字号:

北碚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关于全区食品生产监管情况的调研报告

 

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确保食品安全质量,保障我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打造食品安全屏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事关建立群众公共安全体系的一项基本民生工程。为此,区人大常委会就我区加强食品生产监管、确保食品安全质量的情况,组成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遇鸣任组长,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于11月份开展了两次专题调研,抽查了1家农产品生产基地、 5家食品生产企业,召开了专门的座谈会。调研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全面巩固2014年食品药品体制改革成果,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各级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有效实施食品质量监控。目前,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运行平稳,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生产安全形势良好,较好的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工作做法及效果

1.深化改革,努力构建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2014年2月下旬至3月底,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推进食品药品机构继续单设、垂直管理模式改革的统一部署,区政府重新调整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区食品安全办公室(简称“食安办”,设在区食药监局)。新成立的区食安办将原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到区食药监分局,实现了全区食品监管职责的全面整合。同时,在全区17个镇街下设食药品监管所(办),在80个村(社区)聘任了兼职协管员,组建完成了一支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基本完成了“二级三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初步构建起食品安全监督的工作体系。

2.强化责任,充分发挥“二级三层”食品监管体系作用。认真贯彻新的《食品安全法》,牢固树立保安全、除隐患的问题导向,绷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弦,充分发挥好“二级三层”食品监管体系作用。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印发《北碚区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了区政府负总责,各镇街属地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并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各镇街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二是努力保障经费需要,今年单列食品药品监管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全年共投入274.8万元,比上年新增124.8万元。按照市财政人平300元/月补助标准,配套落实了各村(社)食品药品协管员经费。

3.密切合作,完善三项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完善食药监、农委、公安三方工作协作机制,区政府协调区食药监局与区农委签订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明确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监管主体和职能职责,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食品生产准入环节无缝对接;协调区食药监局与区公安分局加强在食品生产违法案件查处方面惩处犯罪的合作,签订共同打击食品领域犯罪合作备忘录,今年共打击10多起食品生产领域违法违规案件。二是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严格按照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要求,不受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产条件要求的资料申请。严格依照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不同标准,分类实施现场审查,共颁发生产许可证92张、核准18家食品加工小作坊。依法吊销或注销不持续保持获证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企业生产许可。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和食品生产应急预案,明确“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规范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有效预防化解全区食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保障安全,严格源头和过程监管。一是加大源头质量检测力度,加快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最大限度防控食用农产品污染、确保产品生长环节品质安全,今年加大了对全区蔬菜水果准入市场前的抽检面,抽检合格率达99%。对“瘦肉精”监测合格率达100%。加快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名制购买制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推进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的有效对接,推进了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对接制度。二是强化过程严格监管,督促企业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了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各类企业食品生产行为。针对索证索票不完善、出厂检验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以会代训、集中强化指导,督促企业规范生产,严控食品安全生产风险。加强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监测,加大生产食品定期、不定期和有害因素抽检力度,抽检合格率为96.11%。加强对同类产品抽查结果风险分析,及时提示预警。发挥好基层监管所和村(社)协管员作用,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形成对各种违规行为的常态震慑。

5.强化培训,提高行业和监管队伍素质。一是持续开展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围绕学习贯彻新的《食品安全法》,全区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培训2期共150多人次,强化了相关人员的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突出强化监管操作能力培训,组织全区监管人员500余人次参加国家国家、市食药监局举办的远程教育视频培训和食药监部门与基层监管所“一带一”的现场指导等多形式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基层监管人员食品生产技能水平和监管水平,夯实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务实格局。

二、存在的不足

1.企业食品生产安全主体意识淡漠。一些企业存在只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产品质量检测知识、缺乏检验检疫能力。企业负责人食品生产安全方面的法律、品牌、责任意识和职工食品安全意识都较淡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现象仍然存在。

2.企业生产未能实现全面规范化操作。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自觉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还很不够,食品添加剂的控制还需要加大力度,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还不完成到位。

3.监管力量不足,监督能力水平较低。全区现有食品生产监管人员仅74名,约占全区人口比例的万分之0.99,远低于全市万分之1.88的平均水平,大部分基层监管所人员兼职不专,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缺乏,部分非直属所监管人员变动频繁,队伍很不稳定。

三、工作对策及建议

1.强化协同共管,进一步健全食品监管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镇街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发挥好食安办牵头作用,食药监分局、农委、公安局等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

2.依法严格监督,从严查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针对我区食品生产企业多数处于创业初级阶段,从业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农民,规模小,普遍存在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检疫条件差,流动性、隐蔽性、随意性大企业主体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的特点,要依法加大源头违法和过程违法行为的整治,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质量问题多、消费者投诉频等高风险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检查处罚力度,督促企业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全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强化指导服务,大力推进诚信示范单位建设。一是加强对绿色食品、生态食品、有机食品的宣传,强化农户、企业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要加强对农产品施肥、无毒低毒农药、添加剂等操作过程的严格监管;三是保持对违法生产、违法操作行为的严惩力度;四是推进诚信示范单位建设。严格督促企业签定食品安全协议书,对全区连续三年无有效投诉、无不合格记录、无行政处罚的企业进行诚信单位授牌示范,发挥好诚信企业榜样与辐射引领作用。

4.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首先要配齐配强监督队伍,建议在各镇(街)聘任一位食品安全协管员,弥补监督力量的不足。各镇(街)要保持食品监管人员的相对稳定,鼓励他们多为地方食品安全作出贡献。同时,继续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依托国家、市级食品安全管理者培训、食品药品知识大讲堂等平台,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强化监管人员法律、责任意识,提升监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和实效。

5.狠抓示范带动,规范生产管理。要促进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业的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规范化生产、市场化发展和程序化管理,坚持市场导向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借助我区正在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布局,规范园区生产,针对食品生产点多、较为分散的特点,选择在合适的地方建立区食品生产园,既可以规范整个食品生产市场,加强安全质量监控,又可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区食品安全市场的质量和水平,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