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常斌辞职的决定
(2016年3月24日北碚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6年3月24日重庆市北碚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常斌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北碚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常斌辞去北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报北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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