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委托区审计局局长李厚杰汇报,请予审议。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1日
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
审计工作报告
2015年,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积极谋划,有序实施五年轮审规划,聚焦重点,注重实效,全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切实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从审计情况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北碚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及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确保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推动了北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强化收入组织。全面统筹政府性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财政、税务、国土等部门共同建立协税护税机制,建立区内企业外迁联动跟进机制。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0%。
——强化监督管理。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制定2015-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完成政府采购2.76亿元,节约财政性资金3383万元。压缩行政成本,“三公”经费在上年大幅压缩的基础上继续下降10%。
——强化改革创新。提升预决算信息公开水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政府预算和57个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政府决算和27个部门决算。推进教育、卫生、农业等行业全过程预算绩效评价,评价金额2.60亿元。
一、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86亿元(含两江金库),支出52.2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万元,支出22.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18万元,支出7818万元。与向区人大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差异。从审计情况看,区级财政在收入组织、监督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保障。但在借款管理、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财政借款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2.06亿元长期未收回。借款投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周转等,其中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5.07亿元。
(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5年,区财政局向教育系统学校、区安监局、新城管委会等单位超预算拨款17103万元(含2014年教育系统绩效考核奖6771万元)。
2.财政收入4985.26万元未上缴金库。
3.应收未收违法用地罚款、土地出让金、房产税滞纳金等47110.65万元。
(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武庙及禹王庙文物修缮保护项目进展缓慢,导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0万元滞留。
(四)其他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7个财政专户一年内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务,未办理撤户手续。
2.非税收入资金和代管资金未实行分账核算。
二、税收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5年,区地税收入31.53亿元,同比增长7.91%,其中:区级税收收入18.9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税收预算执行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提前征收契税1780.12万元。
(二)多征收房产税2474.38万元。
(三)驾驶培训公司涉嫌少缴营业税及附加58.81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及下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15年,完成了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新城管委会、柳荫镇等24个单位及相关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审计,对北温泉街道、区电视台等单位13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及下级财政决算等方面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超预算支出67.83万元,主要涉及区电视台、施家梁镇2个单位。
2.决算数据与账面数据不一致,主要涉及蔡家管委会、同兴管委会等4个单位。
(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落实收支两条线18262.07万元,主要涉及新城公司、蔡家公司、同兴公司等13个单位。
2.结余结转资金234.30万元未上交区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主要涉及区教师进修学院、柳荫镇等5个单位。
3.套取、挪用专项经费162.18万元,主要涉及柳荫镇、北温泉街道等3个单位。
4.区电视台虚假列支党员远程教育收视费40万元。
5.专项或其他资金闲置3065万元,主要涉及区教委、互利公司2个单位。
6.提前或延迟拨付资金4568.23万元,主要涉及蔡家公司、区电视台等6个单位。
7.未按合同收取渣场款、履约保证金、租金、投资收益等7129.75万元,主要涉及蔡家公司、同兴公司、海峡公司、新城公司等7个单位。
(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出借国有资产。一是区房屋管理所将公房及《房屋所有权证》交由下属国有企业使用;二是北温泉街道将占40%产权的6套商品房借给个人、法律服务站等单位;三是温泉公司等2个单位违规出借车辆。